《张家口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5-20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索引号:326/162985953037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04号)下发后,市政府武卫东市长、燕旺林副市长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2021年1月7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实施方案》的讨论稿,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各县区和部门,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深入开展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管控、激励引导,分类施策、稳妥处置,按照“稳粮、兴草、精菜、壮特、优牧、强果”的农业结构调整思路,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第二部分是加强耕地保护利用。确定了三项主要内容:一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二是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三是完善土地流转管理。

第三部分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落实粮食面积产量任务;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搞好特色优质粮食生产;四是抓好闲置荒芜地利用。

第四部分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用好新增耕地指标政策;二是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三是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功能;四是补强农业机械关键环节;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第五部分是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日常监测;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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